媚的碧珠一眼,洛月汐叹了口气,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崩溃、压抑、毁灭的时刻,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越是刻意,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虽然成亲的日子已经定了,纳彩纳征的礼仪都走了,按理来说沈鸿轩应该宽心才是,但是他想起洛月汐看向他时那漠然冰寒的眼神,心里就不由涌起一阵的心酸和慌乱。
他想他去求赐婚和洛月汐绑在一起的做法是不是错了?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或许阿月不会拿那样陌生的眼神看他。他知道洛月汐一向是说到做到,既然她说了那句话,那日后想要改变,是千难万难。
可如果他不去求赐婚,日后他和阿月恐怕就真的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了。一旦想到这里,沈鸿轩就不再后悔。
不管如何,至少她还在他身边。因为心中郁闷酸涩,沈鸿轩虽然日日都上朝,但整个人却显得恹恹的,不大提得起精神来,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朝气和精神。
不过这些情绪都只是在内心里发酵,沈鸿轩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知道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不对的地方,燕京中的传言就会换一个说法,甚至可能会波及到洛月汐。
沈鸿轩不管心中多么难过,怎么酸涩,都不愿意把洛月汐拉下浑水,让她被人嘲笑轻蔑,即使他是因为她才会那样难过。
但是他没想到,即使他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也能惹到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这件被沈鸿轩评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是赵国的公主,赵云笙。
却正是钦天监下发了成亲之日的那一日,沈鸿轩接到钦天监所圈定的日子后,心头是放下了担忧,松了一口气,既然时间都已经定了下来,他也就准备起成亲所需要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而早在沈家第一次上洛家纳彩时,沈家其实就已经做好了操办沈鸿轩婚礼的所有准备,沈鸿轩实际上只需要亲自去郊外打两只大雁就可以了。
但就算这一次去郊外的狩猎出了岔子,惹上了麻烦人物——赵云笙。当然并没有发生什么美人遇难英雄救美的狗血事件,沈鸿轩自付就是亲眼看到赵云笙去死他也是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事情是这样的,沈鸿轩打了两只大雁准备回返时,没想到在返程时竟然发现赵云笙出现在郊外。
而且是一副平凡打扮,带着同样伪装成平民百姓的几个人怎么看怎么鬼鬼祟祟,沈鸿轩虽然对赵云笙并不熟悉,但当初就是他抓住的赵云笙,对她身边的几个人还算见过一面,当时一晃眼之下他便觉得有点古怪。赵云笙虽然没有被关进大牢,但是大燕也限制了她的自由,每时每刻都有人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
明明应该插翅难飞做笼中鸟的赵云笙为什么会带着赵国的侍卫打扮成普通人模样出现在郊外?那些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的人呢?
沈鸿轩心下警惕了起来,他发誓他只是出于一片忠君爱国才会让身边的小厮去拦住赵云笙,但没想到赵云笙一行人似乎胆战心惊,不过被人一拦便心虚惊骇,然后便反应过激了。
能跟在沈鸿轩身边的下人都是沈家世代的仆人,不说以一敌百,但绝不是软脚虾,不就是干架吗?不要怂就是干,于是在以多敌少且武力不下于对方的情况下,沈府的人干掉了赵云笙身边的侍卫……
这在沈鸿轩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赵云笙是赵国的公主,没杀了她祭旗已经是大燕仁善,所以沈鸿轩对于赵云笙身边侍卫像下饺子一样倒下完全没有任何看法。
无所谓啊!死就死呗,死得又不是大燕人。
去西荒经历了一年战争,手中长剑沾染了不少鲜血的沈鸿轩早已经心硬如铁,根本不可能为了敌人的死亡心痛愧疚。
当然,沈鸿轩到底不是冲动的少年,还知道分寸,虽然大燕并没有多重视赵云笙的生死,但是也绝不是他能私下除掉的,所以在手下人杀掉那些侍卫后要对赵云笙动手的时候,沈鸿轩挥手拦住了他们,让他们不要继续,留下赵云笙一条性命。
虽然沈鸿轩下达了住手的命令,但人又不是机器,一下命令就能令行禁止,其中一个下人刚接收到沈鸿轩的命令,还来不及住手呢,手下的长刀就已经朝着赵云笙劈砍了下去。
就在沈鸿轩以为赵云笙会血溅当场,他要头疼想法子瞒过去这件事情的时候,突然有异变突生,赵云笙身上有一阵耀眼的白光蓦然闪耀起来,那白光大盛,将劈砍长刀的侍卫给推翻后飞十几步的距离才摔倒在地,不过好在那白光似乎只是一个推拒的作用,那侍卫虽然被摔得头晕眼花浑身疼痛,但到底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而原本该命丧刀下的赵云笙除了脸色更加苍白外,没有半点伤痕。
这样一幅玄奇神秘的画面让沈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们都忍不住一阵心惊胆颤,人们往往会对神秘的自己不知道的未知事情感到恐惧,如今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他们对于赵云笙身上突然冒出来的白光感到由衷的恐惧,如果不是这些人都经历过多场战争手上沾满鲜血心性坚定,只怕就要被恐惧骇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了。
沈鸿轩面色沉凝,他虽然不知道赵云笙身上发出的白光到底是什么,但是也知道这绝对是一个能够惊动整个天下的秘密。
说起来也是沈鸿轩倒霉,赵云笙是身负着替赵国背后的修真者来寻找天材地宝才来大燕的,身上自然带着那修真者所赐予的仙家之物。
事实上那物品的用处是用来侦查异宝的,只是附带稍许防护之力罢了,原本就是赵云笙遇到生命危险,那物品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主,因为那东西只对灵气有反应。
但谁知道之前洛月汐对赵云笙动手时,因为身负琉璃净火举手投足都带着灵气,那物品便被激活了,之后便一直处于开启的状态,这不就被沈鸿轩给撞上了,所以说,沈鸿轩是真的倒霉。
低下头,洛月汐眼中划过一丝冰冷的流光,却上前一步接过了福公公手中明黄色的圣旨:“旨意已经传达,福公公请去去复命吧。”
她挥了挥手,越过洛夫人示意府中的下人送客,直接就请来宣旨的太监侍卫们离开,至于包给宣旨人的红包酬谢,更是一个没有。
福公公笑呵呵的,闻言转身就走,半刻都不停留。
至于红包什么的,看洛府那个样子,接旨都那么勉强,看来对陛下指婚的旨意根本不是打心底里愿意。
赐婚这样在旁人看来是喜事的事情,在他们眼中可能反而是坏事,别说红包了,福公公觉得自己没有被套麻袋打一顿,已经是洛府家教甚好了。
你说这算个什么事啊,不是说好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指腹为婚吗?
怎么沈将军去求了赐婚,这女方却并不乐意呢?
作为去了根进宫几十年的太监,福公公真心不太懂这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出了洛府,福公公抹了把头上的冷汗,就要上马回宫复旨,可没想刚走到马匹旁一只脚才踏上马鞍,就被一只手从后方拎着脖子后的衣襟给提了起来。
别看福公公白白嫩嫩看着是虚胖,其实那分量可不轻。可这人却只一只手就举重若轻的拎起了福公公,那样子不像是在提一个一百来斤的胖子,反而像是拎着一团空气。